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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办法

2014-12-18116人浏览

  暨南大学博士后招收办法

 

    为了做好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招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博士后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招收办法。

 

   一、招收类别

   (一)国家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下达名额,国家提供日常经费。

   (二)广东省自筹:由广东省人事厅下达名额,广东省政府提供日常经费。

   (三)学校自筹:由学校决定招收名额并提供日常经费。

   (四)留学回国博士后:指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其日常经费由国家提供。

   (五)外籍博士后:指在国外知名大学毕业、学术水平较高的外籍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其日常经费由国家或广东省政府提供。

   (六)企业联合博士后:指博士后流动站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博士后研究工作在企业开展,其日常经费(包括博士后基本薪酬、福利待遇、科研经费等)由企业提供。

   (七)项目博士后:指经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批准,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学科招收的博士后,其日常经费由项目经费承担。

 

   二、招收计划的制定

   (一)各流动站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师资建设、科研课题、科研经费、科研条件以及博士后的来源情况,于每年12月向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上报下一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

   (二)学校博管办汇总各流动站的招收计划,综合平衡各学科、专业发展、各流动站承担的科研项目,博士后来源情况,以及后勤保障等因素,与有关部门协商,编报下一年度我校博士后招收计划并报广东省人事厅审批。

   (三)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审批下达的实际招收指标,由学校博管办将招收指标分配到各流动站,并通知人事处、总务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

 

   三、申请资格

   (一)近2年在国内或国外已获得博士学位;

   (二)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岁);

   (三)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必须全职脱产到学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本校培养的博士生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

   (五)我校原则上不招收本校教职员工进站。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提供下列材料各一份)

   (一)《博士后申请表》;

   (二)专家推荐信(要求有两位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留学回国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一封国外教授专家推荐信);

   (三)《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填写申请人当前身份并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四)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学位办公室出具的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

   (五)培养单位政审意见;

   (六)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

   (七)博士后工作研究计划;

   (八)表明其科研能力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博士学位论文;

   (九)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十)不同身份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期出站博士后人员:申请进行二站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必须提供一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辞职人员:必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

   转业(复员)军人:必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级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

   留学博士: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

   外籍人员:需提供经确认的博士学位证书(需有中文译件);

   企业博士后人员:需提供1.《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五、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博士后申请者将申请材料直接递交流动站,并在中国博士后网进行网络申请;

   (二)流动站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表;

   (三)流动站按《申请进入暨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需提交材料一览表》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校博管办;

   (四)申报材料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送广东省人事厅审批。

   (五)博管办向通过审批的博士后申请人发出《录用通知书》。接到通知书的申请人,必须按期进站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周向我校请假;未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进站。

 

   六、申请及入站时间:可随时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可随时进站。

 

   七、招收学科、专业:详见当年招收简章。

 

   八、其它有关规定

   (一)除经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选题应力求结合流动站承担的重点项目和科研方向,在此前提下,博士后申请人可根据流动站的条件和自己的专业特长自主选择研究课题(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三)招收博士后必须贯彻“公平竞争,按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宁缺勿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