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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艺美达励志助贷学金管理条例

2012-09-26187人浏览

为帮助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能够自强自立,安心学习,而且学有所成,香港艺美达实业有限公司在我系特设立“艺美达励志助贷学金”。艺美达本科生励志助贷学金,将在每年级资助一名合资格的学生,每人每年¥6600元。资助采取无息贷款方式,原则上被资助学生毕业五年应返回该贷款,用于资助下一个学生。但如该生在通过资助顺利完成学业,且最后总平均学分绩点达3.5以上(含3.5),则此贷款则转化为助学金,学生无须返回。为充分利用这部分资金,保证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香港艺美达励志助贷学金对象

暨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艺美达励志助贷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2、 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学年学分绩点3.0以上(3.0)

3、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有良好生活习惯,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4、尊崇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暨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并已在学校备案的困难学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⑵滥用助学金,挥霍浪费;

⑶学习松懈,成绩明显下降

⑷中途退学或休学者。

⑸拒绝参加学校、院、系所组织的活动者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助贷金每年3-4月评选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详细书面申请,并提交乡镇以上政府机关或民政部门开具的有关家庭经济收入(经济情况)的证明和学校认定的证件。

2. 班级学生根据贫困生在校消费水平及日常表现进行公开推荐。

3. 班主任根据班级提名,进行审核。

4.生物医学工程系成立评审小组,结合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及班主任意见进行综合审查,后报香港艺美达实业有限公司审批。

5、艺美达助贷学金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个人对贫困生助贷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生物医学工程系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期内提出意见或建议;生物医学工程系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做出答复。

6、学生在申报贫困生助贷学金时,严禁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申请贫困生助贷学金的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贫困生助贷学金。生物医学工程系将本着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要求,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民意测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严格把关。

 

四、组织和管理

“艺美达励志助贷学金”的评选由生物医学工程系具体指导,负责实施。

 

五、本管理条例由艺美达实业有限公司、暨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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